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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衛生福利部112年5月10日修正公告「應置有自動體外心臟電擊去顫器之公共場所」新增「平均單日有1,000名民眾出入之宗教聚會場所」一案,請宗教團體參照辦理 列印
      資料更新時間:112-05-23 08:48

    有關「應置有自動體外心臟電擊去顫器之公共場所」修正規定、修正對照表及公告掃描檔載於衛生福利部網站─最新消息─公告訊息項下(網址:https://www.mohw.gov.tw/cp-6569-74562-1.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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