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宗教專區

    參與臺南市廟會活動時應遵守宗教優質化政策,避免違反規定而受罰。 列印
      資料更新時間:108-09-25 08:37

    一、 依據臺南市政府108年9月18日府民宗字第1081092537號函辦理。。

    二、 檢附前揭來函影本1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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