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宗教專區

    轉知內政部「113年度辦理宗教信仰與現代法制議題補助方案」。 列印
      資料更新時間:113-04-10 11:52

    一、為促進宗教團體關注宗教信仰與現代法制議題,引導民間團體積極投入辦理相關議題討論活動,蒐集各界意見供研議相關政策及法制規範參考,內政部依據「內政部輔導宗教團體發展及促進宗教對話補助作業要點」研訂旨揭補助方案。

    二、本方案補助對象為依法登記有案滿1年以上之宗教性財團法人、宗教性社會團體、大專校院及民間學術團體,受補助單位應於本(113)年7月1日至本年10月31日期間辦理完成獲得內政部同意補助之事項,補助範圍如下:

    (一)   討論主題:由申請單位擇定下列任一個以上之主題,包括:1、宗教信仰與法治素養。2、宗教行為與環境保育。3、宗教多元公益發展。4、性別平等與宗教女力。5、宗教團體財務自主與財務公開。

    (二)   辦理方式:1天以上之座談會、研討會、論壇、講習會等形式。

    (三)   申請期限:至本年7月31日止。

    (四)   辦理期限:受補助單位應於本年7月1日至本年10月31日期間辦理完成獲得內政部同意補助之事項,並於本年11月30日前,檢具支出原始憑證及相關資料送內政部審查與辦理核銷事宜。

    三、宗教團體倘擬申請補助,請通知渠等依旨揭方案於本年7月31日以前備具申請表、計畫書、申請單位登記或立案之證明文件影本、申請單位前一年度決算或收支報告經主管機關備查之公函影本,以及其他與本方案有關資料,逕寄內政部宗教及禮制司辦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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