修訂林園石化工業區廠商睦鄰基金健康關懷救助金執行作業要點第五點。
1.初次罹癌救助金:林園石化工業區對鄰近區域居民初次罹癌之救助金,每人新臺幣3萬元,由林園區睦鄰
公益基金孳息支付3萬元。
2.自113年2月1日(含)起實施,依醫院診斷書診斷日期為基準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