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10年11月1日至11月30日間向能源局提出申請第一階段獎勵,最高獎勵額度以新臺幣60萬元為上
限。
2.如有意申請可逕向經濟部能源局提出,該局聯絡窗口:吳韋逸視察,電子郵件:wiwu@moea.gov.tw,連絡電話:02-2775-7679;林佳瑩小姐,電子郵件:itri2211@itri.org.tw,連絡電話:02-8772-0089分機7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