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經查本所前以2月15日卓鄉環字第1130002886號函發布原公告,原公告因二讀通過條文與三讀通過條文有部分未臻完善, 有誤植情形,故重繕後重新公告。
二、詳如「花蓮縣卓溪鄉豐坪溪及其支流開發回饋金收支保管及運用自治條例」公告、令、自治條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