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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財政部國有財產署修正「國有財產贈與寺廟教堂辦法」新增預審制度表件案 列印
      資料更新時間:108-01-03 08:13

    一、依據財政部國有財產署107年12月24日台財產署管字第10740010500號函辦理。

    二、檢附前揭來函暨其附件各1份供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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