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辦理救助項目及額度:
(一)香瓜(果樹二),每公頃7萬5千元。
(二)食用番茄(蔬菜一),每公頃5萬元。
(三)南瓜、冬瓜、胡瓜、苦瓜、茄子、絲瓜、辣椒、甘藍(蔬菜二),每公頃3萬6千元。
(四)龍鬚菜及不結球白菜(蔬菜三),每公頃2萬4千元。
二、損害率達20%以上者,依救助額度予以救助;未達20%者不予救助。
三、短期作農產品於同產季或長期作農產品於同曆年,救助以一次為限。
四、受理申請期間:自108年8月21日至8月30日止(例假日受理時間為8時至16時)。
五、申請需攜帶資料:申請人之身份證、印章、土地所有權狀正本或近1個月內土地登記簿謄本、存款帳簿及土地租約書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