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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16年「後備軍人及補充兵緩召第4、5款暨儘後召集 第4款受理申請公告」 列印
      資料更新時間:115-03-11 09:58

    申請期間:

    1.後備軍人緩召4、5款申請受理時間:115年4月1日~4月30日。

    2.後備軍人儘召4款申請受理時間:115年4月1日~5月31日。

     

    符合申辦資格者請檢附申請人戶口名簿、身分證及印章等相關文件至本所役政災防課辦理,詳情請參閱附件公告內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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