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請期間:
1.後備軍人緩召4、5款申請受理時間:115年4月1日~4月30日。
2.後備軍人儘召4款申請受理時間:115年4月1日~5月31日。
符合申辦資格者請檢附申請人戶口名簿、身分證及印章等相關文件至本所役政災防課辦理,詳情請參閱附件公告內容。